• 招生信息
  • 就业信息
  • 职业培训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动支队招聘信息

时间:2023-06-26  分享:

一、队伍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的救援队伍。2018年11月9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消防救援队伍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图片3.png

图片4.png

下辖22个消防救援支队,现有执勤消防救援站194座、小型消防站193座。

图片5.png

总队招录的消防员,主要从事城市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工作单位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所属各支队、站。

图片6.png

图片7.png

图片8.png

森林消防队伍

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动支队,转制前为武警森林指挥部机动支队,于2008年6月26日组建成立。目前,支队下辖7个救援大队,14个救援中队,3个直管中队,是按照“立足北京、面向华北、增援全国”的总体要求组建的森林消防队伍唯一一支机动力量。

图片9.png

主要承担首都核心区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任务,同时担负24个省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以及山岳、水域、地震等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图片10.png图片11.png

支队招录的消防员,主要从事森林防灭火,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的巡护执勤和救援等工作,工作单位为支队所属各大队、中队。

图片12.png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三)公示及录用

四、招录时间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招录对象可在公告发布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详细信息请及时查阅“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http://bj.119.gov.cn)”、“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通知公告专栏。

五、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可通过单独招生入学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毕业后根据招录干部计划,报考原送学总队级单位招录职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同时,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京应急发〔2021〕12号),对职业荣誉、工资政策、医疗保障、教育优待等14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六、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215666、82215668(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咨询时间:

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

七、政策查询: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

(http://xfyzl.119.gov.cn)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

点击此处进入查看招聘详情